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145
转发市食安办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 现将市食安办《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大食安办发〔2013〕41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,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切实做好我县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。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“两节”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班表(见《省通知》附件1)报基教科,并将“两节”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(含电子版)于2014年2月5日前报基教科。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。
长海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3年12月24日 |